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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多个小区被曝!官方明确:可追究刑责!

最镇江
2024-09-08

最镇江综合整理

编辑:何冰、金凯

审核:杨佩佩

近年来,众多市民反映

 其居住小区的树木被砍成“光头” 

原本枝繁叶茂的小区绿化树

被修剪成了光秃秃的“筷子树”

严重影响了小区绿化环境

其中一位来自恒美嘉园的业主表示

小区原本出通知说是

修剪低楼层的树枝

但实际是将树冠等全部砍掉了

类似的事情

也发生在润州花园二期

有市民发帖表示此小区里的

树木花草频频遭遇“砍头”

物业企业“修绿”变成“毁绿”的操作

让不少业主抱怨不已

对此,市住建局日前印发

《关于明确居住区绿化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

对居住区树木修剪、移植、砍伐

及绿地布局调整等行为进行规范

 “砍头”式修剪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超出常规修剪需公示修剪方案

通知要求,居住区管理单位应定期主动对居住区树木实施常规修剪。树木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常规修剪不能解决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居住区管理单位在开展回缩修剪前,需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回缩修剪方案,方案应在居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书面异议的,居住区管理单位应当与异议人充分协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协商一致,居住区管理单位方可实施回缩修剪。修剪工作需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不得对居住区树木进行去除原有树冠,仅保留部分分枝的过度修剪或仅保留树木主干,去除所有分枝的重度修剪

↑ 常见树木修剪示意图


树木移植或砍伐需办审批手续

通知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移植的申请:①树木严重影响业主或房屋使用人采光、通风的;②树木影响房屋安全或其他设施安全的;③树木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④树木生长过密需疏解移植的;⑤配合其他建设项目需移植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①符合移植条件但树木移植难度太大、成本太高且无移植价值的;②树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对符合条件的树木进行移植或砍伐,居住区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树木砍伐、移植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手续时应提交树木移植(砍伐)方案、公示证明材料、征求业主意见材料。

通知强调,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不得随意移植或砍伐。


居住区绿地布局调整应“调补平衡”

根据通知,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生活和居住安全正常需求的,可提出居住区绿地布局调整申请。

居住区绿地布局调整应遵守下列条件:调整后的绿地率不得低于《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的居住区绿地率最低值;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可结合居住区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垂直绿化等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实施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应当在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垂直绿化完成后方可实施。

居住区管理单位需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拟订小区绿地布局调整方案。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


遇紧急情况可先处置后补手续

通知特别指出,如遇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居住区管理单位可按照“安全第一、兼顾景观”的原则先行采取修剪、移植和砍伐措施,事后由居住区管理单位负责向所在地绿化主管部门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通知强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居住区绿地或者过度修剪、重度修剪、移植、砍伐居住区树木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居住区管理单位中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使用公共收益对居住区树木进行修剪、移植等绿化调整,利用小区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收益应当纳入公共收益管理。


 小伙伴们你们的小区

 有发生过类似事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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